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台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機關文件費)價新臺幣2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00元
開標地點
116台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會議室(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台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9)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10)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環境工程或水利工程。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之業務承辦人:機電室02-29382300轉810張妤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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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標文件領取時間:自108年2月22日上午9時起至108年3月7日下
午5時止之辦公時間內領取,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 者,應於民國108年3月4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
民國108年3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欲現場領標者,請先電洽02-29382300分機155李旻瑾(以便提前製
作標單,避免久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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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一、服務實施計畫書:機關決標日起14日曆天內檢送,其內容包括服務範圍及工作項目、工作執行構想及執行方式、組織架構及主要人員、作業時程及預期成果。
二、期初報告書:服務實施計畫書核定後翌日起80日曆天內檢送,工作內容包含現地調查工作及基本資料蒐集分析。
三、期中報告書:期初報告書核定後翌日起60日曆天內檢送,工作內容包含現況供水系統問題分析及建議。
四、期末報告書:期中報告書核定後翌日起60日曆天內檢送,工作內容包含工程規劃
●履約規劃需求摘要:
藉由既有管線及圖資調查,評估全園用水狀況,規劃管線及施工方式,工程經費及期程分析等以規劃改善本園自來水供水幹管老舊及漏水等問題,提升遊客服務品質及降低動物照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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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變更招標文件,新增「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文件。
2.投標須知「附表一、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審查表-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技師職業執照」修正為「附表一、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審查表-六、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技師執業執照」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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