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20804 已決標公告

兒童動物區狐猴戶外展示場修繕工程統包案

臺北市立動物園 決標日:107/09/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合泰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50,000
原始預算
$ 2,998,800
底價金額
$ 2,890,000
決標折數
95.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動物園
機關代碼 3.79.4.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旻瑾
聯絡電話 (02)29382300#155
機關代碼 3.79.4.6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動物園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聯絡人 李旻瑾
聯絡電話 (02)29382300#155
傳真號碼 (02)29382316
電子郵件信箱 gwx40@zoo.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詳「兒童動物區狐猴戶外展示場修繕工程統包案需求書」需求書 本案目的:以現有新世界猴室內外欄舍/展示場/以空中走道方式連接至兒童劇場,並包覆兒童劇場成為假日動物行為教育解說及狐猴等動物活動場域。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機關文件費)價新臺幣2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18 09:30
開標時間 107/09/18 11: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臺北市立動物園會議室(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2)專業營造業:E103091庭園景觀專業營造業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Z99990其他工程業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之業務承辦人:動物組彭仁隆02-29382300轉247。 ----------------------------------------------------- 1.招標文件領取時間:自107年9月12日上午9時起至107年9月17日下 午5時止之辦公時間內領取,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9月14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 民國107年9月17日中午12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欲現場領標者,請先電洽02-29382300分機155李旻瑾(以便提前製 作標單,避免久候)。 4.本案公告底價,核定底價金額為新臺幣「289萬元整」。 ----------------------------------------------------- 1.履約內容注意事項: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1.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次日起依需求書設定時程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機關審查時程為10日。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次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1次),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2.工程之施工: 機關核定開工申請發文通知次日起,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3.本案由< < 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並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分包廠商代替之基本或特定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本案監造單位權責分工表依監造契約辦理。 ------------------------------------------------------------------- 1.本案第2次公告上網,未變更招標文件,除投標封套外,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及投標資料,唯須注意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查詢日期不得逾截止投標日前半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動物園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18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動物園
機關代碼 3.79.4.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旻瑾
聯絡電話
(02)29382300#155
機關代碼
3.79.4.6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動物園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聯絡人
李旻瑾
聯絡電話
(02)29382300#155
傳真號碼
(02)29382316
電子郵件信箱
gwx40@zoo.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9/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詳「兒童動物區狐猴戶外展示場修繕工程統包案需求書」需求書 本案目的:以現有新世界猴室內外欄舍/展示場/以空中走道方式連接至兒童劇場,並包覆兒童劇場成為假日動物行為教育解說及狐猴等動物活動場域。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機關文件費)價新臺幣200元,郵購者需另加附回郵郵資(票)新臺幣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18 09:30
開標時間
107/09/18 11: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臺北市立動物園會議室(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2)專業營造業:E103091庭園景觀專業營造業 ■(3)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Z99990其他工程業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之業務承辦人:動物組彭仁隆02-29382300轉247。 ----------------------------------------------------- 1.招標文件領取時間:自107年9月12日上午9時起至107年9月17日下 午5時止之辦公時間內領取,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9月14日前,以書 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 民國107年9月17日中午12時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欲現場領標者,請先電洽02-29382300分機155李旻瑾(以便提前製 作標單,避免久候)。 4.本案公告底價,核定底價金額為新臺幣「289萬元整」。 ----------------------------------------------------- 1.履約內容注意事項: (一)履約期限(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1.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次日起依需求書設定時程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機關審查時程為10日。設計如不符機關需求而有修正之需要,由機關指定修正項目、期限及機關複審時程,並通知廠商進行修正。同一項目設計內容之修正次數逾次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1次),廠商除應依機關之指示繼續修正設計至獲機關審定為止外,修正及複審期間仍列入履約期限計算。 2.工程之施工: 機關核定開工申請發文通知次日起,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3.本案由< < 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並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分包廠商代替之基本或特定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下: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本案監造單位權責分工表依監造契約辦理。 ------------------------------------------------------------------- 1.本案第2次公告上網,未變更招標文件,除投標封套外,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及投標資料,唯須注意無退票紀錄證明之查詢日期不得逾截止投標日前半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動物園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9/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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