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台幣200元整,請至本園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行政大樓會議室(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總務室
履約期限
本案共分5階段履約,各階段進度請參考附加說明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
E801060室內裝修業(並須檢付: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E801010室內裝潢業。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時間:自106年10月2日上午9時起至106年10月16日下午5時止之辦公時間內領取,請先至出納繳款後領取招標文件光碟。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0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0月1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本案承辦業務組室:推廣組 陳香吟 聯絡電話:(02)29382300分機523,如對需求內容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
4、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內送達臺北市立動物園總務室,逾期恕不受理。
5、本案共分5階段履約,各階段進度如下:
第一階段: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內,根據議約內容,擬定初步設計計畫書,並函送機關審查。
第二階段:得標廠商於初步設計計畫書核定函發文次日起30個日曆天內,須繳交細部設計計畫書 (一式5份,含圖說、施工計畫及預算細目分析表),函送機關審查並依機關要求出席審查會議進行簡報,會後依審查意見進行修訂。修正對照表及修訂後之相關資料須於前述會議紀錄發文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函送機關審查。
三階段:得標廠商於細部設計計畫書核定函發文次日起15個日曆天內數位多媒體設施採買及製作(詳細表第貳項一之2、四之2及六之1),來函附上完成清單(一式5份)辦理查驗。
第四階段:得標廠商應於細部設計建議書核定函發文次日起45個日曆天內完成現場施作,來函附上成果報告書及實作清單(一式5份)辦理查驗。
第五階段:第四階段查驗合格後函發文次日起7天內,繳交完稿光碟(一式2份,含紙本及電子檔)後,辦理驗收事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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