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atice322@email.tpml.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10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7樓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照價限額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作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登記證:專業施工廠商
4、E901010油漆工程業
其他證明文件:其他詳見資格審查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本案施工地點:稻香分館(臺北市北投區稻香路81號7-9號)
2. 需求內容部分請洽:稻香分館詹主任雅婷(02-2632-3378)。
3. 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 廠商信用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內始為有效)。
5. 押標金繳納憑證。
6. 投標廠商聲明書。
7.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6月4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6月6日17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 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項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9. 本採購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開標時間訂於115年6月9日上午9時30分於本館總館10樓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
10. 詳餘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