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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10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7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50天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修頒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廠商:本案投標廠商資格僅須符合下列一項: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如報(減)價金額高於營造業法所規定之承攬造價限額者,不得做為決標對象)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獎懲紀錄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者,為不合格標。)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4.E901010油漆工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0年10月1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0年10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3.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4.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總金額之10%
5.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廉政熱線電話:臺北市1999轉1743
6.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廉政熱線電話:27205662、傳真:27237714
7.臺北市立圖書館政風室廉政熱線電話:27091642
8.本採購案為一段標,預計決標日同開標日
9.本案底價為新台幣204萬元整。
10.餘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11.本案1100927更正公告,本次更正施工規範,請重新下載最新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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