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CN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東區分館第2項次館舍清潔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立圖書館 決標日:110/1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卉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41,600
原始預算
$ 3,006,684
底價金額
$ 2,890,000
決標折數
98.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79.4.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4
機關代碼 3.79.4.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
聯絡人 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4
傳真號碼 (02)27033545
電子郵件信箱 chchliu@email.tpm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字數限制,刊載於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3 09:2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9樓多功能活動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圖書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廠商應檢附新臺幣15萬元之押標金,並不得以公司支票繳納。得標廠商需繳納契約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決標日期預定為開標日。公告底價為預計金額新臺幣289萬元。 三、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四、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尚未完成次年度之採購作業時,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本契約1至2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60萬2,000元),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本案履約期限屆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情形優良,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與廠商辦理新年度之續約,以1年為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惟若次年度基本工資遇有調整,續約得採議價方式辦理。 (三)本案保留於履約期限內增購員額數之後續擴充權利(增購上限為新臺幣13萬3,000元;廠商如獲續約,112年增購上限為新臺幣53萬2,000元),派駐於新設館舍(廣慈分館),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增購金額以「契約價金÷年清潔時數」之單價乘上增加時數計算,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10年11月18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七、餘詳如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79.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4
機關代碼
3.79.4.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
聯絡人
劉先生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4
傳真號碼
(02)27033545
電子郵件信箱
chchliu@email.tpm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89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因字數限制,刊載於附加說明。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3 09:2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9樓多功能活動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圖書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廠商應檢附新臺幣15萬元之押標金,並不得以公司支票繳納。得標廠商需繳納契約金額10%之履約保證金。 二、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決標日期預定為開標日。公告底價為預計金額新臺幣289萬元。 三、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四、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若履約期限屆滿而機關尚未完成次年度之採購作業時,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本契約1至2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60萬2,000元),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本案履約期限屆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情形優良,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與廠商辦理新年度之續約,以1年為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惟若次年度基本工資遇有調整,續約得採議價方式辦理。 (三)本案保留於履約期限內增購員額數之後續擴充權利(增購上限為新臺幣13萬3,000元;廠商如獲續約,112年增購上限為新臺幣53萬2,000元),派駐於新設館舍(廣慈分館),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增購金額以「契約價金÷年清潔時數」之單價乘上增加時數計算,機關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1月15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10年11月18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七、餘詳如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2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