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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10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7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I3資訊服務業(本案涉有RFID設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資格證明文件: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無退票紀錄(以網際網路、語音、媒體批次、專屬網路查詢方式列印文件者,皆不得作為證明之用途,查覆單應加各查覆單位圖章者,始為有效。)、廠商聲明書及服務建議書(9本)(餘詳如招標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本採購廠商可電子領標但不辦理電子投、開標及本案不提供現場領標。
其他
1.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七十六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2.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52、傳真:27239354、地址:臺北市市府路一號。
3.臺北市政府政風處廉政熱線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1743、傳真:27595690
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廉政熱線電話:27205662、傳真:27237714
5.臺北市立圖書館政風室廉政熱線電話:27091642。
6.本採購案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第1階段為資格審查訂於110年7月27日上午9時30分(廠商可不到現場);第2階段為服務建議書評選及簡報,評選作業前經資格及【規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選簡報時間訂於110年8月2日下午2時整分於總館10樓會議室。(餘詳如招標文件)。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16下班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7月19日下午3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8.本案設備建置詳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自行前往勘查現場,若有設置地點之疑問,請洽資訊室黃先生(27552823轉2757)。
9.本案餘詳如投標須知及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等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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