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tissue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環保大捲筒衛生紙財物採購案

臺北市立圖書館 決標日:106/0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隆股份有限公司竹北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09,050
原始預算
$ 1,254,953
底價金額
$ 1,170,560
決標折數
8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79.4.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夏其耘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4
機關代碼 3.79.4.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
聯絡人 夏其耘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4
傳真號碼 (02)27033545
電子郵件信箱 hsiachiyun@email.tpm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契約時效自106年2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若期限屆滿而機關尚未完成次年度之採購作業時,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本契約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35萬元)。 2.本案契約期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期間執行情形優良,且無違反契約之情形,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廠商辦理續約,以1年為限,續約年度亦包含延長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35萬元)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3 17:00
開標時間 106/01/24 16: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2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應與本案採購服務之特性(C601050家庭及衛生用紙製造業或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相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料: 1.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影本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該單位所有權人章及經辦人員章)。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新臺幣6萬元整。 二、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1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06年1月20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採1段投標不分段開標,決標日期預定為開標日。 五、本案預估箱數為3,100箱,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25萬4,953元,不因決標單價而變更。契約期間自106年2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六、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1.本契約時效自106年2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若期限屆滿而機關尚未完成次年度之採購作業時,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本契約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35萬元)。 2.本案契約期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期間執行情形優良,且無違反契約之情形,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廠商辦理續約,以1年為限,續約年度亦包含延長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35萬元)之權利。 七、得標廠商需繳納新臺幣12萬元之履約保證金。 八、餘詳如(補充)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79.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夏其耘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4
機關代碼
3.79.4.3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125號
聯絡人
夏其耘
聯絡電話
(02)27552823#2714
傳真號碼
(02)27033545
電子郵件信箱
hsiachiyun@email.tpm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契約時效自106年2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若期限屆滿而機關尚未完成次年度之採購作業時,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本契約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35萬元)。 2.本案契約期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期間執行情形優良,且無違反契約之情形,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廠商辦理續約,以1年為限,續約年度亦包含延長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35萬元)之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23 17:00
開標時間
106/01/24 16: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2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應與本案採購服務之特性(C601050家庭及衛生用紙製造業或F106020日常用品批發業)相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料: 1.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以上證件影本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信用證明文件為票據交換所或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章、該單位所有權人章及經辦人員章)。 3.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新臺幣6萬元整。 二、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月16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2項規定,於106年1月20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四、本案採1段投標不分段開標,決標日期預定為開標日。 五、本案預估箱數為3,100箱,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25萬4,953元,不因決標單價而變更。契約期間自106年2月1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 六、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 1.本契約時效自106年2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若期限屆滿而機關尚未完成次年度之採購作業時,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本契約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35萬元)。 2.本案契約期滿前,廠商得提出續約之申請,經機關評定廠商履約期間執行情形優良,且無違反契約之情形,得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與廠商辦理續約,以1年為限,續約年度亦包含延長1至3個月(增購上限為新臺幣35萬元)之權利。 七、得標廠商需繳納新臺幣12萬元之履約保證金。 八、餘詳如(補充)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圖書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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