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06008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106年度2-12月直排輪場駐場教練勞務委外案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決標日:106/0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詠詮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73,753
原始預算
$ 1,580,265
底價金額
$ 1,580,000
決標折數
9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代碼 3.79.4.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白建舫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751
機關代碼 3.79.4.20
單位名稱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聯絡人 白建舫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751
傳真號碼 (02)23512504
電子郵件信箱 bk_10003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107年總預算案之審議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機關得以原契約條件向得標廠商增購1個月服務期間(即107年1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3 11: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基本資格。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開標日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之證明,且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開標時間地點:106年2月13日上午11時00分於本處7樓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評選,依投標先後順序為評選會議之現場詢答順序,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規格後,就合於標準之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價決標。 三、押標金:7萬9,000元整。 四、履約保證金:決標金額10%。 五、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基本資格。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開標日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之證明,且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前,上班時間至本處秘書室(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7樓)親購或郵寄(郵寄者請附回郵信封,並自行估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將於民國106年2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四)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200元,領標時請至秘書室出納處繳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五)投標方式及地點:截止收件期限前,專人送達或掛號寄達本處秘書室收文(郵寄者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 (六)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金額10%。;本標案無預付款。 (七)◎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秘書室白建舫,傳真號碼:23512504,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7樓。 (八)1.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處停止上班,順延於恢復上 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2.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白建舫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751
機關代碼
3.79.4.20
單位名稱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聯絡人
白建舫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751
傳真號碼
(02)23512504
電子郵件信箱
bk_10003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107年總預算案之審議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時,機關得以原契約條件向得標廠商增購1個月服務期間(即107年1月1日至107年1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200元,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3 11: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基本資格。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開標日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之證明,且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開標時間地點:106年2月13日上午11時00分於本處7樓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評選,依投標先後順序為評選會議之現場詢答順序,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二、採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格及規格後,就合於標準之廠商開價格標,採最低價決標。 三、押標金:7萬9,000元整。 四、履約保證金:決標金額10%。 五、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基本資格。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3、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開標日前六個月內銀行出具之證明,且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前,上班時間至本處秘書室(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7樓)親購或郵寄(郵寄者請附回郵信封,並自行估算郵遞時間。)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處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將於民國106年2月9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四)工本費:招標文件售價200元,領標時請至秘書室出納處繳費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五)投標方式及地點:截止收件期限前,專人送達或掛號寄達本處秘書室收文(郵寄者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 (六)履約保證金額度:決標金額10%。;本標案無預付款。 (七)◎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秘書室白建舫,傳真號碼:23512504,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7樓。 (八)1.本案原訂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處停止上班,順延於恢復上 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行通知。 2.餘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0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