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0002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4樓舞蹈教室修繕工程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決標日:110/06/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遠璟室內裝修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95,000
原始預算
$ 3,520,904
底價金額
$ 3,450,000
決標折數
98.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代碼 3.79.4.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瑞泰/羅紹文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752/1751
機關代碼 3.79.4.20
單位名稱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聯絡人 林瑞泰/羅紹文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752/1751
傳真號碼 (02)23512504
電子郵件信箱 mj-201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5/24
原公告日 110/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5/26 14:00
開標時間 110/05/26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須為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延長等標期並更正截標、開標時間(本案截標時間更正為110年5月26日下午2時整,開標時間更正為110年5月26日下午2時30分整)。 (⼆)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 (三)廠商疑義截⽌時間展延⾄110年5⽉24⽇,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5⽉25⽇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本案招標文件之廠商,即⽇起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5⽉18⽇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9時00分⾄12時及下午1時30分⾄5時30分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
公告底價 新臺幣3,450,000元整。
其他 ※招標機關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承辦⼈員:羅紹文;電話:(02)23514078轉1751)。 ※開標⽅式:⼀次投標分段開標。 ※本案原訂開標⽇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因素致本處停⽌上班,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為使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員,攜帶授權書(負責⼈親⾃出席者免附)、⾝分證明文件、公司及負責⼈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5/26 14: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瑞泰/羅紹文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752/1751
機關代碼
3.79.4.20
單位名稱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聯絡人
林瑞泰/羅紹文
聯絡電話
(02)23514078#1752/1751
傳真號碼
(02)23512504
電子郵件信箱
mj-201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0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5/24
原公告日
110/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5/26 14:00
開標時間
110/05/26 14: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7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須為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延長等標期並更正截標、開標時間(本案截標時間更正為110年5月26日下午2時整,開標時間更正為110年5月26日下午2時30分整)。 (⼆)以上變更文件異動:投標須知附錄七-投標封套。 (三)廠商疑義截⽌時間展延⾄110年5⽉24⽇,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5⽉25⽇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本案招標文件之廠商,即⽇起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0年5⽉18⽇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9時00分⾄12時及下午1時30分⾄5時30分內送達。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不得 。
公告底價
新臺幣3,450,000元整。
其他
※招標機關名稱: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7號;承辦⼈員:羅紹文;電話:(02)23514078轉1751)。 ※開標⽅式:⼀次投標分段開標。 ※本案原訂開標⽇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因素致本處停⽌上班,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天同時間辦理開標,不另⾏通知。 ※為使開標作業順遂,開標時投標廠商請指派⼈員,攜帶授權書(負責⼈親⾃出席者免附)、⾝分證明文件、公司及負責⼈印章(或授權書相同之授權章)到場,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5/2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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