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B07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暑假墾丁野外觀測天文營遊覽車租賃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千通遊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4,000
原始預算
$ 252,000
底價金額
$ 250,000
決標折數
7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代碼 3.79.4.1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伯順
聯絡電話 (02)28314551#202
機關代碼 3.79.4.17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聯絡人 吳伯順
聯絡電話 (02)28314551#202
傳真號碼 (02)28314405
電子郵件信箱 hu1552011.tam@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1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6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能如期如質完成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7月18日至111年8月21日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04月29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48004號函訂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相關行業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納稅證明。 二、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其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四、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五、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六、餘詳招標文件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4.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伯順
聯絡電話
(02)28314551#202
機關代碼
3.79.4.17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聯絡人
吳伯順
聯絡電話
(02)28314551#202
傳真號碼
(02)28314405
電子郵件信箱
hu1552011.tam@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1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6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履行。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能如期如質完成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7月18日至111年8月21日餘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1年04月29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48004號函訂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相關行業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納稅證明。 二、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其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四、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五、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 六、餘詳招標文件相關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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