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u1552011.tam@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1年6月20日(含)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餘詳契約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C701010(印刷業)或I501010(產品設計業)或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或F116010(照相器材批發業)等相關行業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納稅證明。
二、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機關得依個案特性及需求不勾選)。(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d.資料查詢日期。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但不具法人人格之廠商,應以其負責人個人戶方式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依其附註規定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四、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機關應於招標文件納入上開承諾書。)
五、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但應於簽約前補正)。(機關應於招標文件納入上開切結書。)
六、補充說明:
(一)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09時整。(預定決標日為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截止收件時間:中華民國111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17時整。
(二)開標地點:本館展示場1樓天文教室。
(三)標單工本費:每份新臺幣200元整。
(四)疑義受理窗口: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1日(含)前,以書面送達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本館將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中華民國3月14日(含)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本館聯絡電話:02-28314551、傳真電話:02-28314405、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