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5031369#591/609
電子郵件信箱
bk_106115@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6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元整(現金付款)
開標地點
本所第一會議室(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6樓)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用以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行契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用以確保廠商如期如質履行契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秘書室總收文(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7號6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 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I301050實境體感應用服務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J701040休閒活動場館業、J799990其他休閒服務業或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任一項符合。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餘詳投標須知。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領購:至本所六樓秘書室洽購光碟,工本費每份100元,並惠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時間。
2.郵購:函購光碟工本費每份100元,須另附貼足快捷或限時掛號郵資之中型回郵信封一只,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斟酌郵遞時程。
3.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 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二、本案係準用最有利標之採購,採序位法固定費用給付。
三、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1年7月31日前以書面提出,本所釋疑之期限為111年8月4日。
四、採電子領標者或人工領標,均請將領標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投標封套外。
五、本案開標完成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評選及議價日期與地點。
六、如針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者,請電洽(02)25031369分機591(人文課吳小姐);如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031369分機609(秘書室柯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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