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012 已決標公告

斯文里「106年度迪化污水回饋金購置敦親睦鄰禮品」採購案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決標日:106/07/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巨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1,200
原始預算
$ 162,323
底價金額
$ 152,305
決標折數
99.2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3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機關代碼 3.79.38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傳真號碼 (02)25975140
電子郵件信箱 tt_61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9 17:00
開標時間 106/07/20 10: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大同區公所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16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2批於106年9月4日上午10時及9月7日上午10時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家庭及衛生用紙製造業(C601050) 2.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020) 3.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20) 4.其他綜合零售業(F399990) 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機關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機關,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得免檢附。 3.押標金:8,116元整。 4.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原生紙漿抽取式衛生紙樣品1包。{抽數:110(+6/-3)抽(雙層)/包,尺寸:200㎜*190㎜(長度及寬度之許可差均為±5%)} 6.產品標籤需依商品標示法第9條標明下列事項: (1)商品名稱。 (2)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 (3)商品主要成分或材料;商品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 (4)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7.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文件:CNS1091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證書替代)。 8.商品原產地為台灣製造。 9.履約期限及地點如下:廠商應分2批交貨,分別於106年9月4日上午10時以前及9月7日上午10時以前,各交付210箱(10,500包)至機關指定之場所(斯文里里民活動場所,地址為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91巷27號)。 10.包裝方式:21,000包(1紙箱5串,1串10包,共420箱),請於產品紙箱標註「斯文里106年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購置」(字體可清楚辨識)。 11.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210瞿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609許先生。 12.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6年7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106年7月18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電話:02-25975323分機210、傳真:02-2597514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機關代碼
3.79.38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傳真號碼
(02)25975140
電子郵件信箱
tt_61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9 17:00
開標時間
106/07/20 10: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大同區公所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16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2批於106年9月4日上午10時及9月7日上午10時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家庭及衛生用紙製造業(C601050) 2.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020) 3.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20) 4.其他綜合零售業(F399990) 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機關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機關,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得免檢附。 3.押標金:8,116元整。 4.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原生紙漿抽取式衛生紙樣品1包。{抽數:110(+6/-3)抽(雙層)/包,尺寸:200㎜*190㎜(長度及寬度之許可差均為±5%)} 6.產品標籤需依商品標示法第9條標明下列事項: (1)商品名稱。 (2)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 (3)商品主要成分或材料;商品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 (4)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7.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文件:CNS1091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證書替代)。 8.商品原產地為台灣製造。 9.履約期限及地點如下:廠商應分2批交貨,分別於106年9月4日上午10時以前及9月7日上午10時以前,各交付210箱(10,500包)至機關指定之場所(斯文里里民活動場所,地址為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91巷27號)。 10.包裝方式:21,000包(1紙箱5串,1串10包,共420箱),請於產品紙箱標註「斯文里106年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購置」(字體可清楚辨識)。 11.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210瞿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609許先生。 12.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6年7月13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106年7月18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電話:02-25975323分機210、傳真:02-2597514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