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13 已決標公告

老師里「105年迪化污水回饋金購置敦親睦鄰禮品」採購案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決標日:105/1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今添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0,250
原始預算
$ 1,242,000
底價金額
$ 1,194,620
決標折數
99.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3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3 - 肥皂, 清潔劑, 香水及盥洗用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機關代碼 3.79.38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傳真號碼 (02)25975140
電子郵件信箱 tt_61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4: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大同區公所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萬2,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2月29日中午12時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清潔用品製造業(C802090) 2.清潔用品批發業(F107030) 3.清潔用品零售業(F207030) 4.其他綜合零售業(F399990) 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電子領標者亦請檢附,俾憑查驗。 3.押標金:6萬2,000元整。 4.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4,000公克(含)以上環保洗衣精樣品1瓶{若以毫升、公升標示者應提出證明其淨重需達4,000公克(含)以上}。 6.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文件: (1)1000萬以上產品責任保險證明(保單有效期限至少至106年3月31日止),如產品責任險保單被保險範圍未明確載明含洗衣精,請併同提出洗衣精確為保單承保範圍之相關證明文件。 (2)環保標章或同等品之證明文件。 7.產品標籤需依商品標示法第9條標明下列事項: (1)商品名稱。 (2)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 (3)商品主要成分或材料;商品淨重或容量。 (4)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8.產品應為104年6月以後製造。 9.商品原產地為台灣製造。 10.履約期限及地點如下:廠商應於105年12月29日中午12時以前將採購標的(11,500瓶)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老師區民活動中心,地址為敦煌路臨160之2號)。 11.包裝方式:11,500瓶(一紙箱4瓶),請於產品紙箱及產品瓶身標註「老師里105年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購置」(字體可清楚辨識)。 12.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210瞿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607林小姐。 1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本所釋疑之期限不逾105年11月2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電話:02-25975323分機210、傳真:02-25975140)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機關代碼
3.79.38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
聯絡人
瞿課員
聯絡電話
(02)25975323#210
傳真號碼
(02)25975140
電子郵件信箱
tt_61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8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9 14:00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大同區公所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萬2,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5年12月29日中午12時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清潔用品製造業(C802090) 2.清潔用品批發業(F107030) 3.清潔用品零售業(F207030) 4.其他綜合零售業(F399990) 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僅須任一項符合)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電子領標者亦請檢附,俾憑查驗。 3.押標金:6萬2,000元整。 4.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4,000公克(含)以上環保洗衣精樣品1瓶{若以毫升、公升標示者應提出證明其淨重需達4,000公克(含)以上}。 6.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文件: (1)1000萬以上產品責任保險證明(保單有效期限至少至106年3月31日止),如產品責任險保單被保險範圍未明確載明含洗衣精,請併同提出洗衣精確為保單承保範圍之相關證明文件。 (2)環保標章或同等品之證明文件。 7.產品標籤需依商品標示法第9條標明下列事項: (1)商品名稱。 (2)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 (3)商品主要成分或材料;商品淨重或容量。 (4)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8.產品應為104年6月以後製造。 9.商品原產地為台灣製造。 10.履約期限及地點如下:廠商應於105年12月29日中午12時以前將採購標的(11,500瓶)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老師區民活動中心,地址為敦煌路臨160之2號)。 11.包裝方式:11,500瓶(一紙箱4瓶),請於產品紙箱及產品瓶身標註「老師里105年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購置」(字體可清楚辨識)。 12.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210瞿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607林小姐。 13.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本所釋疑之期限不逾105年11月25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電話:02-25975323分機210、傳真:02-25975140)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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