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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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昌吉街57號4樓
電子郵件信箱
tt_614@mail.taipei.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50元整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大同區公所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萬1,300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收發室)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105年8月22日上午10時至8月31日中午12時分4批交貨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家庭及衛生用紙製造業(C601050)
2.日常用品批發業(F106020)
3.日常用品零售業(F206020)
4.其他綜合零售業(F399990)
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欲參與本次投標之廠商請重新領標,勿以原領取之招標文件進行投標。
(1)專人購領:自公告日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秘書室領取。
(2)郵遞購領: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所,並自行預估郵寄往返時間,提早郵購,倘來不及投標,責任自負。
(3)電子領標。
2.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憑據,免工本費或機關文件費者得免檢附。
3.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4.押標金:7萬1,300元整。
5.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抽取式衛生紙樣品1包。{抽數:110(+6%/-3.5%)抽(雙層)/包,尺寸:190㎜*190㎜(長度及寬度之許可差均為±5%)}
6.廠商投標時應檢附文件:
(1)產品規格說明書(或商品標示)需標明下列事項:
A.商品名稱。
B.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
C.商品主要成分或材料;商品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
D.國曆或西曆製造日期,應加註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
(2)1000萬產品責任保險證明(保單有效期限至少至105年12月31日止),如產品責任險保單被保險範圍未明確載明含衛生紙,請併同提出衛生紙確為保單承保範圍之相關證明文件。
(3) CNS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正字標記證書替代)。
7.商品原產地為台灣製造。
8.履約期限及地點如下:
(1)斯文里:廠商應於105年8月22日上午10時以前及8月25日上午10時以前分2批各10,000包,將採購標的(20,000包)分批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斯文里里民活動場所,地址為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91巷27號)。
(2)保安里:廠商應於105年8月24日上午10時以前將採購標的(54,000包)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保生區民活動中心,地址為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3段313巷25號),並每日派遣5人協助里辦公處於105年8月26、27、28日每日8小時(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衛生紙。
(3)至聖里:廠商應於105年8月31日中午12時以前將採購標的(108,000包)送達本所指定之場所(至聖里辦公處,地址為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4巷12號),並每日派遣10人協助里辦公處於105年9月2、3、4日每日8小時(上午9時至下午5時)發放衛生紙。
9.包裝方式:
(1)保安里:54,000包(1紙箱6串,1串12包,共750箱),請於產品紙箱標註「保安里105年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購置」(字體可清楚辨識)。
(2)至聖里:108,000包(1紙箱6串,1串12包,共1500箱),請於產品紙箱標註「至聖里105年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購置」(字體可清楚辨識)。
(3)斯文里:20,000包(1紙箱5串,1串10包,共400箱),請於產品紙箱標註「斯文里105年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購置」(字體可清楚辨識)。
10.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210瞿小姐;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5975323分機607林小姐。
11.廠商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應於105年7月19日前以書面向本所提出,本所釋疑之期限不逾105年7月21日。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同區公所(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4樓、電話:02-25975323分機210、傳真:02-25975140)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