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an11502 已決標公告

115年事務工友勞務委外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決標日:114/11/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齊樂家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87,476
原始預算
$ 2,387,47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汪課員(9207)或卓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8
機關代碼 3.79.3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聯絡人 汪課員(9207)或卓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8
傳真號碼 (02)23418744
電子郵件信箱 bc0781@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87,47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應於於機關通知到職日至115年7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保留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權利、自履約期限結束開始期間最長7個月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387,476元整,如辦理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議價,費用需待機關年度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1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到職日至115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種(含以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及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19條規定之在職訓練或回訓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户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民國114年11月14日前) 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不逾截止投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 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並依資格審查表檢視各資格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 三. 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四. 本案依固定費用決標,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倘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低於固定費用,以較低費用決標。 五. 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8卓課員;若對採購需求內容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7汪課員。 六. 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汪課員(9207)或卓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8
機關代碼
3.79.3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聯絡人
汪課員(9207)或卓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8
傳真號碼
(02)23418744
電子郵件信箱
bc0781@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387,47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應於於機關通知到職日至115年7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保留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權利、自履約期限結束開始期間最長7個月止,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387,476元整,如辦理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議價,費用需待機關年度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2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21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到職日至115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乙種(含以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及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19條規定之在職訓練或回訓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户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期限前(民國114年11月14日前) 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不逾截止投標日前1日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 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並依資格審查表檢視各資格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 三. 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四. 本案依固定費用決標,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倘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低於固定費用,以較低費用決標。 五. 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8卓課員;若對採購需求內容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7汪課員。 六. 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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