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an11409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里敦仁公園整建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決標日:114/03/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源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7,000
原始預算
$ 567,67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蘇工程員(9302)或卓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8
機關代碼 3.79.3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聯絡人 蘇工程員(9302)或卓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8
傳真號碼 (02)23418744
電子郵件信箱 bc0781@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7,67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2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567,677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19 17:00
開標時間 114/03/20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臺北市大安區公所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208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臺北市大安區公所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決標日起至工程案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範本併參採工程會委託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檢附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檢附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 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檢附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17日下午5時00分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14年3月1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 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並依資格/價格審查表檢視各資格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 4. 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5. 若對採購需求內容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302蘇工程員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8卓課員。 6. 本案固定費率為新台幣567,677元,倘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低於固定費用,以較低費用決標。 7.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 ,為避免部分廠商未電子領標, 而係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並下載後投標之異常情形,投標廠商皆須檢附領標憑據。 8.本案評審時間:將於開標後公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1
聯絡人
蘇工程員(9302)或卓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8
機關代碼
3.79.31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聯絡人
蘇工程員(9302)或卓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8
傳真號碼
(02)23418744
電子郵件信箱
bc0781@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67,67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2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567,677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3/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3/19 17:00
開標時間
114/03/20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臺北市大安區公所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208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臺北市大安區公所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案決標日起至工程案驗收合格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委託技術服務契約範本併參採工程會委託技術服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檢附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檢附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 I101061 工程技術顧問業:檢附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 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3月17日下午5時00分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14年3月1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 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並依資格/價格審查表檢視各資格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 4. 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5. 若對採購需求內容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302蘇工程員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8卓課員。 6. 本案固定費率為新台幣567,677元,倘廠商服務建議書所列服務費用低於固定費用,以較低費用決標。 7.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 ,為避免部分廠商未電子領標, 而係透過政府電子採購網加值方案線上瀏覽招標文件並下載後投標之異常情形,投標廠商皆須檢附領標憑據。 8.本案評審時間:將於開標後公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3/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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