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an11114 已決標公告

「2023台灣燈會在台北」大安特色燈區規劃執行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決標日:111/07/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順裕昕光電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00,000
原始預算
$ 1,7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課員(8901)或葉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7or9208
機關代碼 3.79.31
單位名稱 大安區公所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聯絡人 何課員(8901)或葉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7or9208
傳真號碼 (02)23418744
電子郵件信箱 bq300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2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1,7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臺北市大安區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9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契約履行,作為依約履行之保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2年3月2日之期間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投標廠商資格擬定為具有「CC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業、E6機電工程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之廠商(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電⼦領標者,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3.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電⼦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投標。
其他 1.開標⽅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審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另擇期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約)。 2.本案不收取押標金,收取履約保證⾦10%;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費用給付。 3. 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檢視各相關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4.有關招標文件內容請電洽本所人文課承辦人何小姐,電話02-23511711轉8901;招標相關程序請電洽秘書室承辦人葉小姐,電話02-23511711轉89208。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11年8月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6.開標⽇及截⽌投標⽇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辦公⽇,順延以次⼀辦公⽇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何課員(8901)或葉課員(9208)
機關代碼
3.79.31
單位名稱
大安區公所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聯絡人
何課員(8901)或葉課員(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07or9208
傳真號碼
(02)23418744
電子郵件信箱
bq3005@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7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2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補助金額
1,700,000元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臺北市大安區公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現金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9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擔保契約履行,作為依約履行之保證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12年3月2日之期間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投標廠商資格擬定為具有「CC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業、E6機電工程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之廠商(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電⼦領標:請⾄「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電⼦領標者,如未檢附或該領標憑據非本標案者,開標時經本所通知廠商提出說明,仍無法提出本標案憑據者,依投標須知第57條之規定判定為無效標。 3.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電⼦領標者請⾃⾏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投標。
其他
1.開標⽅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經資格審查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評審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另擇期與優勝廠商辦理議價(約)。 2.本案不收取押標金,收取履約保證⾦10%;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費用給付。 3. 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檢視各相關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4.有關招標文件內容請電洽本所人文課承辦人何小姐,電話02-23511711轉8901;招標相關程序請電洽秘書室承辦人葉小姐,電話02-23511711轉89208。 5.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7月2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11年8月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6.開標⽇及截⽌投標⽇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辦公⽇,順延以次⼀辦公⽇辦理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8/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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