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黎課員(分機9215)或潘課員(分機9208)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9樓
聯絡人
黎課員(分機9215)或潘課員(分機9208)
聯絡電話
(02)23511711#9215or9208
電子郵件信箱
bi-jhengfu@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期限至多12個月,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9萬2,808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費用須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臺北市大安區公所)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208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臺北市大安區公所)9樓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廠商之到職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併參採工程會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以下任一項符合)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並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證;JZ99990未分類其他服務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符合以上營業項目之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關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以下於投標時為必要之檢附)
(1)廠商管理者或員工參加「職業安全或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相關有效證明書。(2)上述參加人員至今仍在職於同廠商投保之勞保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話: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109年12月23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履約保證金:詳見投標須知。
4.決標方式:採最低總價決標。
5.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投標須知,並依資格/價格審查表檢視各資格文件是否已置入標封。
6.廠商負責人授權代理人全權代理「參與開標或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及相關事宜,請代理人務必攜帶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供本所查驗。
7.若對採購程序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08潘課員;若對採購規格有疑問請電洽02-23511711分機9215黎課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