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an10704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107年度里鄰長報紙及相關資訊取得財物採購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決標日:107/03/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星廣告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15,848
原始預算
$ 2,853,900
底價金額
$ 2,849,000
決標折數
98.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課員或潘課員
聯絡電話 (02)23511711#8213or9208
機關代碼 3.79.31
單位名稱 民政課、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聯絡人 楊課員或潘課員
聯絡電話 (02)23511711#8213or9208
傳真號碼 (02)23418744
電子郵件信箱 bi-jhengfu@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履約屆滿新合約尚未簽訂前,機關得視需要以書函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108年3月底止,擴充金額上限為95萬1,300元,費用需待機關108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現金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9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0 14: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併參採工程會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廣告傳單分送業(I401020)、報紙業(J301010)或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或國內四大報社(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或蘋果日報)經銷證明。(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廠商投標時請檢送投標須知內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內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機關辦公時間內。 地點:本所9樓秘書室。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須另加附回郵信封(A3尺吋)及回郵郵票150元整及註明案號、名稱寄達本所。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聯絡電話;0800-080-512。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其他】 1.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止辦公日,順延以次一辦公日辦理截止投標及開標。 3.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4.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請依序置於投標封套內。 5.預定決標日期: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日107年3月20日。 6.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3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 話: 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民國107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7.本採購案採總價最低標決標。 8.履約保證金:按契約金額5%計算。 9.本契約係預約式契約,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課員或潘課員
機關代碼
3.79.31
單位名稱
民政課、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聯絡人
楊課員或潘課員
聯絡電話
(02)23511711#8213or9208
傳真號碼
(02)23418744
電子郵件信箱
bi-jhengfu@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履約屆滿新合約尚未簽訂前,機關得視需要以書函通知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延長契約,效期至108年3月底止,擴充金額上限為95萬1,300元,費用需待機關108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現金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9 17:00
開標時間
107/03/20 14: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4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併參採工程會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廣告傳單分送業(I401020)、報紙業(J301010)或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或國內四大報社(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或蘋果日報)經銷證明。(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廠商投標時請檢送投標須知內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內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機關辦公時間內。 地點:本所9樓秘書室。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須另加附回郵信封(A3尺吋)及回郵郵票150元整及註明案號、名稱寄達本所。 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聯絡電話;0800-080-512。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其他】 1.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2.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止辦公日,順延以次一辦公日辦理截止投標及開標。 3.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4.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文件請依序置於投標封套內。 5.預定決標日期:本案預定決標日期為開標日107年3月20日。 6.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3月1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 話: 23511711-9208,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民國107年3月16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7.本採購案採總價最低標決標。 8.履約保證金:按契約金額5%計算。 9.本契約係預約式契約,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訂約時以單價訂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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