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9樓
電子郵件信箱
bi-az7586@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秘書室總收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併參採主管機關訂定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本案廠商投標資格為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列有從事室內裝修施工之業務)皆可承攬(廠商投標時請檢送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內所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時 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內。地 點:本所9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招標文件每份售價新臺幣300元整,為配合市府節約用紙政策,惠請採人工領標之廠商,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列印的時間,本所感謝您的配合。郵購者須另加附回郵信封(A3尺吋)及回郵郵票150元整(多退少補)及註明案號、名稱寄達本所。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 (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聯絡電話;0800-080-512。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者,文件免費,惟須付系統使用費。
【其他】:
1.本案底價: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開標方式: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 話: 23511711-9202,傳真:23418744,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民國105年11月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5.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6.人工領標或電子領標人工投標者,檢附領標憑據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7.開標日及截止投標日如遇機關因故宣布停止辦公日,順延以次一辦公日辦理截止投標及開標。
8.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5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竣工。
9.履約保證金:按契約金額10%計算;保固保證金:結算金額之3%計算。
10.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執照已不具證明效力。
11.本工程無適用物價指數調整規定。
12.本案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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