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里鄰長報紙財物採購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決標日:110/12/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北投書報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26,252
原始預算
$ 2,826,252
底價金額
$ 2,826,252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3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惠敏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
機關代碼 3.79.30
單位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聯絡人 陳惠敏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
傳真號碼 (02)27615387
電子郵件信箱 bh_ssda08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止,112年度契約需視機關年度預算通過,且機關對廠商履約狀況評估後,並決定是否依原契約(含決標單價)內容辦理續約,得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惟費用需待機關112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以現金或匯(支)票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8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9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萬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財物採購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J301010報紙業、IZ99990其他工商業 應檢附: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其他證明文件:至少具國內三大報社(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承銷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金額為新臺幣297元整。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決標方式:最低標(單價決標) 3.本標案係以單價決標之採購案,預算單價為每人每月訂購之報紙經費新臺幣297元,請注意投標單價勿超過預算單價,否則以無效標論,預估需用數量為793(人)*12(月)=9,516(793人共領取之報紙月份數),總計預估需用金額即預算總金額為新臺幣282萬6,252元。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陳小姐;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821蒲小姐。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7.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8.人工領標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9.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惠敏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
機關代碼
3.79.30
單位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聯絡人
陳惠敏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
傳真號碼
(02)27615387
電子郵件信箱
bh_ssda084@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止,112年度契約需視機關年度預算通過,且機關對廠商履約狀況評估後,並決定是否依原契約(含決標單價)內容辦理續約,得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惟費用需待機關112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以現金或匯(支)票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8 17:00
開標時間
110/12/29 14: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4萬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財物採購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僅須任一項符合: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J301010報紙業、IZ99990其他工商業 應檢附: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其他證明文件:至少具國內三大報社(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承銷證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金額為新臺幣297元整。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決標方式:最低標(單價決標) 3.本標案係以單價決標之採購案,預算單價為每人每月訂購之報紙經費新臺幣297元,請注意投標單價勿超過預算單價,否則以無效標論,預估需用數量為793(人)*12(月)=9,516(793人共領取之報紙月份數),總計預估需用金額即預算總金額為新臺幣282萬6,252元。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12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陳小姐;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821蒲小姐。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7.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8.人工領標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9.本案已公開預算金額,投標廠商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工程企字第09600396110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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