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14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臺北市松山區松基、龍田、復盛、民有、中崙市場、慈祐區民活動中心清潔維護案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決標日:114/12/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瑪瑞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62,560
原始預算
$ 1,400,680
底價金額
$ 1,400,000
決標折數
83.0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79.3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雁涵、鄭雅馨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819
機關代碼 3.79.30
單位名稱 秘書室、民政課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聯絡人 莊雁涵、鄭雅馨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819
傳真號碼 (02)27615387
電子郵件信箱 bh_ssda57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期間服務良好且無違約情事,得於契約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機關,經機關審查同意得標廠商有優先續約2個月之權利(以1次為限)。後續擴充期間(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2月28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上限為28萬136元整),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行議價,惟費用須待機關116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以現金或匯(支)票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勞務採購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40萬元整。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決標方式:最低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1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秘書室),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1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莊小姐;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819鄭小姐。 5.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6.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人工領標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8.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莊雁涵、鄭雅馨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819
機關代碼
3.79.30
單位名稱
秘書室、民政課
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聯絡人
莊雁涵、鄭雅馨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819
傳真號碼
(02)27615387
電子郵件信箱
bh_ssda573@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期間服務良好且無違約情事,得於契約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機關,經機關審查同意得標廠商有優先續約2個月之權利(以1次為限)。後續擴充期間(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2月28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上限為28萬136元整),增購方式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行議價,惟費用須待機關116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招標文件總售價
100元
付款方式
以現金或匯(支)票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3 10:3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勞務採購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40萬元整。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決標方式:最低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1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秘書室),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1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莊小姐;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819鄭小姐。 5.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6.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人工領標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8.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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