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821
電子郵件信箱
bh_ssda084@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以現金或匯(支)票支付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10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秘書室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2年5月18日至112年5月23日(至少4天3夜行程)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勞務採購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綜合或甲種)
2、其他證明文件:旅行業執照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決標方式:採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依符合招標文件資格審查之廠商,經評審小組會議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約,評審小組會議及議約之時間、地點將待開資格標後,另行通知廠商。
3.本案採固定費用單價決標,每人預算單價新臺幣2萬7,500元整,依實際參加人數結算,預估人數為33人。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3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87878787分機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3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有關採購招標程序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115陳小姐;有關採購招標文件之規格內容請電洽02-87878787分機821張先生。
6.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請廠商重新電子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如「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前次已電子領標之領標憑據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自行修正已下載之「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
7.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8.人工領標於本所9樓秘書室販售電子光碟(為響應環保,恕不提供紙本),請預先電話通知,俾利本所控制招標文件份數減少浪費,亦可縮短您等待招標文件光碟燒錄的時間,感謝您的配合。
9.本標案已簽奉核准,第1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合格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現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0.本案經評審小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人施淑梨委員、周君鴻委員、洪温滿委員、鄭玉梅委員、王叔珍委員、郭秀鳳委員、温福義委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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