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聯絡電話
(02)87878787#115或815
電子郵件信箱
bh_ssda102@mail.taipei.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期間服務良好且無違約情事,由廠商於履約期滿前1個月以書面通知機關,經機關審查同意得標廠商有優先續約3月之權利(以1次為限),或由機關主動審酌有擴充之需求後,向得標廠商提出續約3個月之權利(以1次為限)。後續擴充期間(自1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金額及數量上限以原契約條件及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以現金或匯(支)票支付。另郵購者請另附60元回郵信封。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
履約期限
106年5月5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勞務採購契約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須同時符合)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
應檢附-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其他證明文件:
應檢附-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2.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3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電 話:02- 87878787-115,傳真:02-27615387,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4段692號9樓〉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於民國106年3月24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3.電子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4.押標金:新臺幣21萬元整。
5.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6.決標原則:最低標決標。
7.決標方式:採總價決標。
8. 採人工領標者,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採電子領標者,其收退費依電子領標系統作業規定辦理。如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重行招標之招標文件;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9.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比照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如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10.投標書標價超過預算金額為無效標。
11.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本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招標文件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12.投標書或詳細價目表請依投標須知第57點及招標文件相關規定之格式確實填寫或鍵入,以避免投標文件於開標審查時有判定為無效標之情況發生。
13.本標案部分招標文件修正,修正內容如下:
(1)修正-勞務契約及投標須知:契約第7頁及第11頁、投標須知第7點。
(2)修正-詳細價目表(空白標單)。
詳細價目表修正屬重大改變,依招標期限第7條規定,延長等標期5日,截止投標日從106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5時延長止至106年3月28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並於106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時於本所10樓會議室開標。
◎註記:更正公告日(106年3月20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者,得撤回其報價;已領標之廠商,電子領標者,廠商不得採用前次電子領標之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請重新領標,另如親至本所採取人工領標者,可持前次領標收據前來換領更正公告之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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