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財政局閱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財政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至廠商完成需求說明書所載之委託工作內容為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4年9月12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24411號函先行修正勞務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律師事務所:a.律師證書 b.律師公會會員證】、【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或都市計畫科 b.技師公會會員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或都市計畫科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需可承作契約工作事項】、【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2010一般投資顧問業或I103060管理顧問業或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等僅須任一項符合。
●本案允許外國廠商採用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投標,其資格條件同我國廠商,其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 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2.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第(8)款規定,將領標憑據黏貼於投標封套(箱)外或裝入投標封套(箱)內。
3.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02-27208889轉1154張小姐、7874何先生,傳真02-27206022),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
4.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11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5.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金額新臺幣貳佰伍拾萬元整,廠商報價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報價總價決標。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3年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300015500號函釋,本案價格納入評選,該項目所占比率或權重為15%。
6.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