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1130402 已決標公告

外縣市促參優良案例觀摩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決標日:113/05/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原創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3,444
原始預算
$ 633,44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代碼 3.79.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張瑜倫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54
機關代碼 3.79.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
聯絡人 張瑜倫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54
傳真號碼 (02)27206022
電子郵件信箱 ap0417@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31 12:00
開標時間 113/05/31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財政局閱卷室(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財政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3年5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2216號函先行修正勞務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2.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第(8)款規定,將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本標封(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02-27208889轉1154張小 姐、7843李小姐,傳真02-27206022),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4.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5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5.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金額新臺幣(以下同)633,444元整(含稅)(廠商報價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報價總價決標。其中交流會場地租借及參訪門票/導覽/活動體驗費用以實作數量結算)。另依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93年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300015500號函釋,本案價格納入評選,該項目所占比率或權重為1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3
聯絡人
張瑜倫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54
機關代碼
3.79.3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
聯絡人
張瑜倫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154
傳真號碼
(02)27206022
電子郵件信箱
ap0417@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31 12:00
開標時間
113/05/31 14:00
開標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財政局閱卷室(二)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財政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3年5月1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12216號函先行修正勞務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業類(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2.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第(8)款規定,將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本標封(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3.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02-27208889轉1154張小 姐、7843李小姐,傳真02-27206022),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4.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5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5.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金額新臺幣(以下同)633,444元整(含稅)(廠商報價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報價總價決標。其中交流會場地租借及參訪門票/導覽/活動體驗費用以實作數量結算)。另依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93年1月19日工程企字第09300015500號函釋,本案價格納入評選,該項目所占比率或權重為1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