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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新舊契約銜接不及時,由廠商在原簽訂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延長契約期限3個月(自1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其維護項目依原簽訂契約範圍內容執行,維護費用依照原簽訂契約規定給付,擴充金額預估為新臺幣34萬元整。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財政局閱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財政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02-27208889分機1151陳小姐、分機7865劉小姐、傳真02-27206022,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8樓。)
二、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應以書面於110年11月4日前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110年11月11日。
三、本案依本法第93條之1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紙本招標文件。
四、本案採固定費用(新臺幣135萬元)給付。
五、補充說明:其餘事項詳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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