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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區(S306)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秘書室總收文)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廠商完成第二條約定工作事項為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頒勞務採購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以下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或都市計畫科) b.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大地工程科或都市計畫科)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四)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需可承作契約工作事項。(請敘明與採購標的有關之章程內容)
(五)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2010投資顧問業、I103060管理顧問業、I199990其他顧問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2.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3.請投標廠商注意投標須知第42點規定,將領標憑據併入投標文件投標。
4.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5.本案召開評選會議,廠商簡報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6.本案採公告之預算金額150萬元整為固定費用給付,廠商報價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廠商之回饋,以該報價決標。
7.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8.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電話02-27208889轉1154張小姐,傳真02-27206022,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8樓)。
9.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9月13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9月1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0.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進入市政大樓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防疫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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