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
| 機關代碼 | 3.79.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1 法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3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8樓中央區 |
| 聯絡人 | 姚正芬 |
| 聯絡電話 | (02) 27208889 #1154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02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6/04/11 10: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全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5744486 |
| 廠商名稱 |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其他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忠孝東路2段94號8樓 |
| 廠商電話 | (02) 23913808 |
| 決標金額 | 77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4/11 - 106/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萬華(東、西)車站興建營運移轉案臺北市政府公益樓層使用及產權登記爭議協商期間之策略利弊分析及法律問題委託法律諮詢服務採購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是 |
| 得標廠商 | 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 |
| 決標單價 | 7,000元 |
| 預估需求數量 | 110 |
| 底價金額 | 770,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770,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6/04/11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6/04/18 |
| 契約編號 | CA106031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770,000元 |
|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估算方式 | 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本案為開口契約,預算金額每小時單價8,000元,預估數量110小時(全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為88萬元整,以單價決標)。 決標單價每小時7,000元X預估數量110小時=770,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勞務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3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
| 附加說明 | 1.本案為開口合約,預算金額每小時單價8,000元,預估數量110小時(全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為88萬元整,以單價決標),業經簽報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2款採限制性招標,以最低標決標原則,採單價方式決標。 2.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標價每小時單價8,000元整,經第 2 次減價表示願以底價承作,在底價每小時單價 7,000 元整以內,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宣布決標。 3.決標單價每小時7,000元X預估數量110小時=770,000元。契約之上限金額為880,000元。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