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001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6樓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算6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處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約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4年02月27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03227號函修頒財物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營業項目代碼: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二、所營事業項目於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 者,其項目列有「儀器」之製造買賣業務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2款第1目。
其他:附加說明
一、招標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4年6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
二、得標廠商需負責本案設備X光機相關規定:
1. 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進口及申報輻射儀器使用證照之相關手續及費用。
2. 提供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訓練,共計12人之訓練費用。
三、教育訓練時數:儀器裝機教育訓練課程內容,儀器基本原理0.5小時、儀器實際操作訓練3小時、簡易保養維修0.5小時,共計4小時以上。
A. 電源線及變壓器1組。
B. 連接電腦資料USB傳輸線1條。
C. 中文、英文操作說明書各1份。
D. 儀器主體測試窗口薄膜視窗:3片(含)以上。
五、本案採公告底價,底價:新臺幣參佰玖拾萬元整。
六、等標期:等標期法定為14天以上合理期限,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3日,本案經核定等標天數為13天。
七、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規格表規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秘書室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