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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三號六樓(領取時間9:00~17:00)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電腦儲存設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三號六樓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詳契約主文第7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工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採購法停權處分之下列廠商:
(1)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
及宜蘭縣之業者);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8年12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本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8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02-25629862分機58徐小姐,傳真:02-25626079,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3號6樓。
※公告底價:3,300,000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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