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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招標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92萬715元,俟111年預算經議會審議通過後再增購7至12月份分處及派駐單位地面清洗及打蠟項目,預計增購金額為7萬4,166元,將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決標單價訂約)核算付款,後續合約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後棟1樓節稅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前棟1樓總收文櫃台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1.「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及2.「J101020病媒防治業」。(投標廠商及分包廠商須符合投標須知第13點及第16點規定,其中若有不符規定則為不合格標)。
二、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請上該網站首頁下載(網址http://www.geps.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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