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t-7122@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營業項目需為E101011綜合營造業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801060室內裝修業)、廠商聲明書、押標金繳納憑據、營業稅納稅證明資格、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應有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經辦員蓋章)(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領取: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之2號,秘書室採購股。
2.郵遞領取:請附貼72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寄至10051臺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7-2號 秘書室採購股(逾時寄達或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及其他事由延誤參加投標情事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請上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他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4分之1(106年3月31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106年4月9日)。其他未盡事宜,詳如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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