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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ech1202@water.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供應科第1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本處權益及確保廠商誠信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訂頒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之公司並具有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電影事業(J4)、廣播電視業(J5)、有聲出版業(J305)、其他出版業(J399)等營業項目之一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陳如慧小姐,電話:(02)87335940。
二、本案不訂底價,為參考最有利標採購(序位法),採固定價格新臺幣600,000元給付。依投標須知及評審須知規定應將詳細價目表附於企劃書,廠商所列報價如超過機關公告之固定服務費用,不得作為符合需要廠商,如報價低於固定服務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自願減價,以該較低之費用決標。
三、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企劃書含附件請自行封裝後一併投寄)。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審或書面審查》及第3階段:議價)。
四、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逕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五、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3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3月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及詳細價目表》等。
七、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八、投標廠商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九、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十、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一、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無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十二、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子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子簽章製作電子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心申請工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
十三、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十四、依投標文件規定廠商所附證明文件(如:信用資料查覆單、公會會員證、許可證等),請注意文件之有效日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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