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38045G29 已決標公告

114-115年待完成改善小區暨小區周邊管線漏水檢測作業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決標日:114/03/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750,000
原始預算
$ 18,000,000
底價金額
$ 17,7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代碼 3.79.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忠霖
聯絡電話 (02)87335820
機關代碼 3.79.27
單位名稱 供應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謝忠霖
聯絡電話 (02)87335820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hclolzl@water.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2/06
原公告日 114/01/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截止投標 114/02/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4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2樓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信履約及依約理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客服中⼼)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科別不限),或其他顧問服務業(營業代碼:I19999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營業代碼: ZZ99999)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 已於114年2月6日更正本案招標公告附加說明三、原決標方式誤植為最有利標,更正為準用最有利標;附加說明二釋疑疑義期限亦同步修正。 ********* ⼀、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石明憲(電話:02-87335719)。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7⽇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 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11⽇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決標⽅式:本案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 四、開標⽅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及附件請⾃⾏封裝後⼀併投寄),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 階段: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選及第3階段:議價)。 五、特殊規定:詳本案⼯作說明書及評選須知。 六、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由承商負擔。 七、投標廠商證件封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八、本案採電⼦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九、截⽌收件⽇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契約於決標次⽇起15⽇內簽訂,如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不予發還。 ⼗⼀、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政院公共⼯程委員會電⼦採購網:⾸⾴/常⽤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三、廠商應於第⼀次請領契約價⾦前完成電⼦統⼀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時提出電⼦統⼀發票,依法免⽤統⼀發票者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四、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簽章製作電⼦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申請⼯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忠霖
聯絡電話
(02)87335820
機關代碼
3.79.27
單位名稱
供應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謝忠霖
聯絡電話
(02)87335820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hclolzl@water.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4/02/06
原公告日
114/01/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否
截止投標
114/02/13 17:00
開標時間
114/02/14 14: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2樓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誠信履約及依約理賠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客服中⼼)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科別不限),或其他顧問服務業(營業代碼:I199990);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營業代碼: ZZ99999)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其他:附加說明
********* 已於114年2月6日更正本案招標公告附加說明三、原決標方式誤植為最有利標,更正為準用最有利標;附加說明二釋疑疑義期限亦同步修正。 ********* ⼀、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石明憲(電話:02-87335719)。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7⽇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 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11⽇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決標⽅式:本案準用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額者,為不合格標。 四、開標⽅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及附件請⾃⾏封裝後⼀併投寄),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 階段: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選及第3階段:議價)。 五、特殊規定:詳本案⼯作說明書及評選須知。 六、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由承商負擔。 七、投標廠商證件封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八、本案採電⼦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九、截⽌收件⽇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契約於決標次⽇起15⽇內簽訂,如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不予發還。 ⼗⼀、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政院公共⼯程委員會電⼦採購網:⾸⾴/常⽤查詢/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三、廠商應於第⼀次請領契約價⾦前完成電⼦統⼀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時提出電⼦統⼀發票,依法免⽤統⼀發票者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四、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簽章製作電⼦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申請⼯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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