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8001E01 已決標公告

中山樓青磺溫泉取供事業公共管線設施統包工程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決標日:114/04/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德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517,551
原始預算
$ 22,7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代碼 3.79.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莫明傑
聯絡電話 (02)87335820
機關代碼 3.79.27
單位名稱 供應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莫明傑
聯絡電話 (02)87335820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m2jay925@water.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22,74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2/20
原公告日 114/01/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工程建置中山樓溫泉區青磺統一公共溫泉取供系統,輔助民眾就近接用溫泉,改善既有管線紊亂問題,規劃整建溫泉引水點設施並建置公共管線等設施。引水地點目前市府產業發展局為水權人,5張水權狀合計引用水量約418CMD,本案需辦理現場水量調查及分析,依溫泉開發許可辦法撰寫計畫書或報告書,協助機關申請開發,並以申請之溫泉取用量為開發目標(原則不小於380CMD,並以市府核定之溫泉取用量為準),以總量管制供應溫泉水,使水資源有效利用。同時改善國家公園環境景觀。中山樓溫泉產業將在兼顧資源維護、公共安全及環境生態下永續發展。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4/02/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6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2樓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或專⼈送達臺北市⻑興街131號(客服中⼼)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之正式開工日至115年9月30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函頒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塑膠硬管(HDPE管除外)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施工廠商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甲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項目代碼為E501011)。 (2)設計廠商資格: A.建築師事務所; 或B.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 或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代碼為I101061)(科別:土木或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 ※本案允許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設計廠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之;分包廠商代替之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第16 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附加說明 更正說明: 修正投標須知第73點(三)履約保證金相關規定,並延長等標期至2月25日17時截止投標,請重新下載投標須知。 ===== ⼀、勘查現場或設計內容疑問請電:李德明先⽣、電話:02-28882119。 ⼆、本案為固定價格給付,公告固定費⽤為新臺幣22,745,000元整。 三、本案採電⼦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領標者,須重⾏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四、開標⽅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及附件請⾃⾏封裝後⼀併投寄),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基本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選及第3階段:決標作業)。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14年2⽉21⽇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23⽇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押標⾦抬頭名稱:「臺北⾃來⽔事業處」。 七、本處為配合⾏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線上繳納押標⾦」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若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章及匯款帳號⾄本處財務科辦理押標⾦退還。 八、截⽌收件⽇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九、契約於決標次⽇起15⽇內簽訂,如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不予發還。 ⼗、本案簽訂契約時,各項單價調整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辦理:詳細價⽬表所列之⼈⼒項⽬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本案不限定中⼩企業參與。 ⼗三、投標廠商投標封套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四、疑義、異議受理窗⼝:臺北⾃來⽔事業處,電話:02-87335820、傳真:02-87335794、地址:臺北市⼤安區⻑興街131號。 ⼗五、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由得標廠商負擔。 ⼗六、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1次請領契約價⾦前完成電⼦統⼀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時提出電⼦統⼀發票,無統⼀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須採紙本統⼀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七、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簽章製作電⼦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申請⼯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莫明傑
聯絡電話
(02)87335820
機關代碼
3.79.27
單位名稱
供應科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聯絡人
莫明傑
聯絡電話
(02)87335820
傳真號碼
(02)87335794
電子郵件信箱
m2jay925@water.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22,74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2/20
原公告日
114/01/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工程建置中山樓溫泉區青磺統一公共溫泉取供系統,輔助民眾就近接用溫泉,改善既有管線紊亂問題,規劃整建溫泉引水點設施並建置公共管線等設施。引水地點目前市府產業發展局為水權人,5張水權狀合計引用水量約418CMD,本案需辦理現場水量調查及分析,依溫泉開發許可辦法撰寫計畫書或報告書,協助機關申請開發,並以申請之溫泉取用量為開發目標(原則不小於380CMD,並以市府核定之溫泉取用量為準),以總量管制供應溫泉水,使水資源有效利用。同時改善國家公園環境景觀。中山樓溫泉產業將在兼顧資源維護、公共安全及環境生態下永續發展。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4/02/25 17:00
開標時間
114/02/26 09: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2樓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0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或專⼈送達臺北市⻑興街131號(客服中⼼)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之正式開工日至115年9月30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函頒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塑膠硬管(HDPE管除外)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施工廠商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甲等(含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項目代碼為E501011)。 (2)設計廠商資格: A.建築師事務所; 或B.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土木或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 或C.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項目代碼為I101061)(科別:土木或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或應用地質)。 ※本案允許由「施工廠商」為投標廠商,「設計廠商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具有者代之;分包廠商代替之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如第16 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證明文件(查詢⽇期應為截⽌投標⽇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等規定)
附加說明
更正說明: 修正投標須知第73點(三)履約保證金相關規定,並延長等標期至2月25日17時截止投標,請重新下載投標須知。 ===== ⼀、勘查現場或設計內容疑問請電:李德明先⽣、電話:02-28882119。 ⼆、本案為固定價格給付,公告固定費⽤為新臺幣22,745,000元整。 三、本案採電⼦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領標者,須重⾏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四、開標⽅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及附件請⾃⾏封裝後⼀併投寄),本案分3階段程序辦理(第1階段:基本資格審查、第2階段:簡報評選及第3階段:決標作業)。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14年2⽉21⽇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23⽇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押標⾦抬頭名稱:「臺北⾃來⽔事業處」。 七、本處為配合⾏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線上繳納押標⾦」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若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章及匯款帳號⾄本處財務科辦理押標⾦退還。 八、截⽌收件⽇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九、契約於決標次⽇起15⽇內簽訂,如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不予發還。 ⼗、本案簽訂契約時,各項單價調整依投標須知第84點規定辦理:詳細價⽬表所列之⼈⼒項⽬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不予調低。 ⼗⼀、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本案不限定中⼩企業參與。 ⼗三、投標廠商投標封套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四、疑義、異議受理窗⼝:臺北⾃來⽔事業處,電話:02-87335820、傳真:02-87335794、地址:臺北市⼤安區⻑興街131號。 ⼗五、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由得標廠商負擔。 ⼗六、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1次請領契約價⾦前完成電⼦統⼀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時提出電⼦統⼀發票,無統⼀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須採紙本統⼀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七、依「臺北市政府契約文件數位化推動計畫」,決標後將於本府電⼦文件服務平台(MyDoc)採電⼦簽章製作電⼦契約副本。投標廠商可先向有關憑證管理中⼼申請⼯商或組織團體憑證,並註冊臺北通組織會員,以加速未來辦理時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2/25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8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0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60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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