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長興街131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f222@twd.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2年度整合入口網暨全球資訊網維護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18&orgId=3.79.27&cno=11231091K05&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1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18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第1 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本處權益及確保廠商誠信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其他: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若決標日晚於112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算)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下列營業項目之一者: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20)之廠商。(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一、聯 絡 人: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巫秀嬌(電話:02-87335841)。 二、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費用給付(新幣臺2,120,000元),依投標須知第42點第6款規定,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內,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1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特殊規定:詳本案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評選須知及投標須知。 五、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六、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七、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3階段程序辦理【資格審查、評選(含簡報)及議價】。 八、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查詢服務/其他/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10-27T15:49:42+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0-18&orgId=3.79.27&cno=11231091K05&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第1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本處權益及確保廠商誠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若決標日晚於112年1月1日,則自決標日起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下列營業項目之一者:資訊軟體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營業代碼I301020)之廠商。(應檢附證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詳投標須知第13點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一、聯 絡 人:規範及設計疑義請洽巫秀嬌(電話:02-87335841)。 二、本案不訂底價,採固定費用給付(新幣臺2,120,000元),依投標須知第42點第6款規定,應將報價內容附於服務建議書內,廠商報價不得超過本機關公告之固定費用;如低於該固定費用,則視為投標廠商之回饋。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0月3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1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特殊規定:詳本案徵求服務建議書說明文件、評選須知及投標須知。 五、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六、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七、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3階段程序辦理【資格審查、評選(含簡報)及議價】。 八、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本案委員名單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查詢服務/其他/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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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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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整合入口網暨全球資訊網維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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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42-軟體執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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