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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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信箱
rachelsu@twd.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上限金額用罄或通知交貨期限期滿,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廠商增加上限金額或延長通知交貨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4個月或與本案相同材料項目新契約完成發包訂約日,增加之金額,不可超過契約上限金額3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供應科第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77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客服中心)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先屆者為準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照臺北市政府訂頒版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度量衡器製造業(營業項目代碼為CE01021)且經營度量衡器種類包含水量計;或度量衡器輸入業(營業項目代碼為F401181)且經營度量衡器種類包含水量計;或營業項目包含水錶製造、買賣及進出口等;或精密儀器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為F113030);或度量衡器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為 F213050);或精密儀器零售業(營業項目代碼為F213040);或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Z0501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
請投標廠商出席開標人員進入本機關須配合「量體溫」及「配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陳煥文,電話:02-87335790。
二、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6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0年6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特殊規定:詳本案補充說明及詳細表。
四、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僅提供電子領標時用)
五、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該項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處辦理押標金退還。
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七、本案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式契約),契約上限金額為預算金額。
八、本案訂底價,不公告底價 。
九、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