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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caa4863@water.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供應科2樓第1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本機關客服中心)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丙等(含以上)、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E103101)或水器材料批發業(營業項目代碼:F10604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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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投標廠商出席開標人員進入本機關須配合「量體溫」及「配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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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勘查現場或設計內容疑問請電:廖俊智(電話:02-83695150)。
二、本案採訂底價,不公告底價。
三、履約期限:
(一)、廠商自訂約次日起30日曆天內申報開工,開工前辦理營造綜合保險送機關核備,保險期間自開工日起至完工日後90日以上之日止。
(二)、濾料交貨並檢驗合格期限為自訂約次日起90日曆天。機關於廠商申報開工後,廠商新購濾料入場秤重並辦理檢驗合格後,得隨時通知進場作業日期。
(三)、濾床及濾層維修履約期間為自訂約次日起180日曆天。
四、特殊規定:詳補充說明及詳細表。
五、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09年6月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6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八、本案採電子領標須檢附領標憑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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