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dan691012@water.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或通報期滿,機關得視實際需要,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以書面通知承商增加上限金額或延長通報期間,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增加之金額,不可超過契約上限金額1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開標地點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第1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收發
履約期限
自機關指定之正式開工日至116年12月31日前通報之最終履約期限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本工程各分案係以工作天計算工期,詳「管線配合工程一般規定」第四點規定辦理。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砂石及級配類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有∮500mm管徑以上自來水管線工程之能力,檢附完工證明文件或執行中契約影本,相關承做能力包含公民營機關(構)之承做經驗。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本次為第2次招標,僅變更 "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投標文件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並可援用前次電子領標憑據投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陳政吉,電話:02-83695199。
二、押標金:2,000,000元,受款人請書明「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履約保證金:2,000,000元。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 %。
三、本案公告底價,為42,980,000元。
四、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5年2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5年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本機關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投標廠商若採用「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請務必確認已繳費成功,以免影響投標資格,若有系統操作問題,請洽電子採購網客服專線:0800-080-511。未得標廠商請於開標後攜帶公司、負責人章及匯款帳號至本機關辦理押標金退還。
六、本案得標廠商應於第一次請領契約價金前完成電子統一發票申辦作業,並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如有特殊事由須採紙本統一發票者,應先報經機關同意。
七、依臺北市政府電子契約推動計畫,契約副本文件採電子化簽署作業,得標廠商應配合登錄臺北市政府MyDoc電子文件服務平台簽署契約副本。
八、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承商負擔。
九、得標廠商須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十、截⽌收件⽇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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