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
電子郵件信箱
ggggf@water.gov.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第1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91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3樓收發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 本次為第2次公告,招標文件調整屋頂防水、外牆塗料並刪除金屬擴張網工項之設計圖內容及詳細價目表,並更新投標須知版本,其餘無變更。廠商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不得採用前次領標憑據。
**為因應疫情,請投標廠商出席開標人員進入本機關須配合「量體溫」及「配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本次係第2次招標,經簽准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不受3家廠商限制辦理。
一、規範及設計疑義聯絡人請洽:薛景壕,電話:02-83695203。
二、本案訂底價,並公告底價。底價為: 7,935,000 元整。
三、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9年 5 月 6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9年 5 月 13 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其他:
1、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10%。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 3 %。
2.押標金受款人請書明「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程總隊」。
3、本工程廢料(含「廢棄五金拆除回收變賣」及「瀝青混凝土刨除料回收變賣」項目)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實做數量乘單價或一式結算總售價,並加計營業稅繳交本機關。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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