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4 已決標公告

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數位轉型與個資保護對策之研究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5,000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 576,000
決標折數
99.8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代碼 3.79.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沈婉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787
機關代碼 3.79.22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十一樓東南區
聯絡人 沈婉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787
傳真號碼 (02)275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wa-028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9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區S306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南區研考會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6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契約範本並依需求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合格非受停業處分之廠商,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律師事務所、學校、自然人、其他業類等。依法納稅,非金融機構拒絶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2、主持人資格應符合下列之一: (1)助理教授、相當於助理教授之助理研究員以上資格。 (2)碩士以上學位且曾任政府機關(構)委託研究案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 (3)碩士以上學位且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格者。 上述資格證明如為外文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沿用原計畫內容續辦第2次招標,評審須知預期成果第二項文字酌修為「評估執行新服務時可能面臨的問題、衝擊與風險影響及解決配套措施建議」。 2、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4月14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1年4月22日。 3、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採1段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評估後續階段所需作業天數,預定決標日期為111年5月29日。 4、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5、預付款:無 6、研究計畫書1式16份。 7、本標案依評審結果依序議價。議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本府市政大樓因應疫情提升,電梯與辦公區域進行管制,投標廠商專人送達請聯繫本會聯絡人,約定至1樓東區臨時服務櫃檯收取標單,並請注意時效,如逾時送達本機關,後果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2
聯絡人
沈婉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787
機關代碼
3.79.22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十一樓東南區
聯絡人
沈婉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7787
傳真號碼
(02)27593593
電子郵件信箱
wa-028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9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開標區S306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南區研考會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6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契約範本並依需求訂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依法登記合格非受停業處分之廠商,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律師事務所、學校、自然人、其他業類等。依法納稅,非金融機構拒絶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2、主持人資格應符合下列之一: (1)助理教授、相當於助理教授之助理研究員以上資格。 (2)碩士以上學位且曾任政府機關(構)委託研究案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 (3)碩士以上學位且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格者。 上述資格證明如為外文文件,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沿用原計畫內容續辦第2次招標,評審須知預期成果第二項文字酌修為「評估執行新服務時可能面臨的問題、衝擊與風險影響及解決配套措施建議」。 2、廠商提出疑義、異議期限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4月14日,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1年4月22日。 3、預定決標日期:本案採1段投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評估後續階段所需作業天數,預定決標日期為111年5月29日。 4、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5、預付款:無 6、研究計畫書1式16份。 7、本標案依評審結果依序議價。議價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8、本府市政大樓因應疫情提升,電梯與辦公區域進行管制,投標廠商專人送達請聯繫本會聯絡人,約定至1樓東區臨時服務櫃檯收取標單,並請注意時效,如逾時送達本機關,後果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8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