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7 已決標公告

105年人力資源統計服務建置案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決標日:105/09/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27,860
原始預算
$ 1,457,000
底價金額
$ 1,427,86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代碼 3.79.2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佳蓉
聯絡電話 (02)27287738
機關代碼 3.79.21
單位名稱 105年人力資源統計服務建置案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
聯絡人 沈佳蓉
聯絡電話 (02)27287738
傳真號碼 (02)27278237
電子郵件信箱 dop-a51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情形如符合服務水準協議(SLA)評核標準,機關得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之各項服務,保留2年3個月之後續擴充權利,其中106、107年擴充上限金額各為新臺幣213萬元及221萬3仟元,另108年1至3月為新臺幣18萬元,並以107年度履約項目之契約單價核計每月契約價金,且以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4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5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人事處11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人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及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等其中一項。 2.應備納稅證明及投標聲明書。 3.須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資料查覆單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半年以內,如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4.本採購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網址 http://web.pcc.gov.tw /)
開標地點_2 本機關1103會議室。
預定決標日期 105年11月4日
保固保證金 新臺幣4萬3,500元整。
其他 1.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準用最有利標,並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方式辦理;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請詳閱評選須知。 2.資格階段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及簡報;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105年9月26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5年10月3日)。 4.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佳蓉
聯絡電話
(02)27287738
機關代碼
3.79.21
單位名稱
105年人力資源統計服務建置案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
聯絡人
沈佳蓉
聯絡電話
(02)27287738
傳真號碼
(02)27278237
電子郵件信箱
dop-a510@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履約情形如符合服務水準協議(SLA)評核標準,機關得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之各項服務,保留2年3個月之後續擴充權利,其中106、107年擴充上限金額各為新臺幣213萬元及221萬3仟元,另108年1至3月為新臺幣18萬元,並以107年度履約項目之契約單價核計每月契約價金,且以換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09/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04 17:00
開標時間
105/10/05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人事處11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人事處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20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之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須含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及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等其中一項。 2.應備納稅證明及投標聲明書。 3.須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資料查覆單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半年以內,如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4.本採購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網址 http://web.pcc.gov.tw /)
開標地點_2
本機關1103會議室。
預定決標日期
105年11月4日
保固保證金
新臺幣4萬3,500元整。
其他
1.本採購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準用最有利標,並經公開客觀評選優勝廠商方式辦理;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請詳閱評選須知。 2.資格階段審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始得參與評選及簡報;評選會議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即105年9月26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或邀標之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即105年10月3日)。 4.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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