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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項目保留擴充486部設備權利,機關得視廠商執行工作及預算通過情形,辦理後續擴充,擴充項目為MDM授權更新及行動網路服務,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為限,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48萬1,704元,需視市議會預算審議通過情形辦理後擴作業。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壹佰元整。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第一討論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民政局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60日內完成數位基礎建設設備MDM授權更新(1130401-1131231)及行動網路服務(1130401-1131231)之授權證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代碼、營業項⽬: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等相關業者、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或I301040 第三⽅⽀付服務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3年3⽉21⽇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3年3⽉22⽇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357,傳真:02-27598799)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