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新臺幣壹佰元整。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第一討論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政局收發室
履約期限
機關指定日期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
a.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
b.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符合「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於截標⽇前⼀個⽉加入之有效證書)。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 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3年12⽉13⽇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3年12⽉16⽇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