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96/6239
電子郵件信箱
bca-pjh@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新臺幣壹佰元整。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民政局第一討論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履約期間較長,為便於履約管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政局收發室(因應疫情管制⾨禁請電 洽:1999轉6199葉先⽣⾄本府市政⼤樓1樓收件)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月9日前依契約及需求說明規定期程履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僅須任⼀項符合:營業項⽬需符合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號營業項⽬代碼」表之C303010(不織布類)、E101011(綜合營造業)、E102011(⼟⽊包⼯業)、E103011(鋼構⼯程專業營造業)、E103081(帷幕牆⼯程專業營造業)、E603080(交通號誌安裝⼯程業)、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程業)、E604010(機械安裝業)、I401010(⼀般廣告服務業)細類或其他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號或法⼈、團體。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本案投標須知之相關規定。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1年5⽉29⽇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1年6⽉3⽇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政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96,傳真:02-27598799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3.〔公告底價〕:新臺幣1,378,500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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