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96/1343
電子郵件信箱
bca-pjh@mail.taipei.gov.tw
標案名稱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11年度「自治行政暨為民服務系統維護委外服務案」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增購權利3個⽉(112年1-3⽉),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保留擴充,預計擴充⾦額為新臺幣13萬4,860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新臺幣壹佰元整。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307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以實際履約日起算至111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僅須任⼀項符合:(⼀)非屬營利事業之法⼈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與資訊服務相關。(⼆)經濟部訂頒之「公司⾏號營業項⽬代碼表」之I3中類﹙資訊服務業﹚其中⼀項以上相關業務之合法設立公司⾏號。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