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353 已決標公告

「2021臺北水燈節」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決標日:110/1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藝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4,500
原始預算
$ 988,000
底價金額
$ 984,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機關代碼 3.79.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潘小姐/盧先生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96/6260
機關代碼 3.79.2
單位名稱 秘書室/人口政策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聯絡人 潘小姐/盧先生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96/6260
傳真號碼 (02)27598799
電子郵件信箱 bca-pjh@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新臺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11 17:30
開標時間 110/11/12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306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政局收發室(因應疫情管制⾨禁請電 洽:1999 轉6199葉先⽣⾄本府市政⼤樓1樓收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10年12月27日前依契約第7條及本案需求說明各期程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僅須任一項符合,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501011 廣播業、J502011電視業、J502020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J503010 廣播節目製作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30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J503040 廣播電視廣告業、503050錄影節目帶業、J504011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業、J506011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J506021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J506031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0年11⽉6⽇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0年11⽉9⽇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臺北市政府⺠政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96,傳真:02-27598799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3.本採購案如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將視個案實際需要依採購法第6條第2項規定,決定採同步視訊⽅式辦理開標等事宜,倘因疫情或視個案實際需要,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時,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式辦理,投標廠商應注意並配合辦理。 4.本活動決標後如因疫情關係影響活動辦理,將依契約第16條規定辦理後續事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1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2
聯絡人
潘小姐/盧先生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96/6260
機關代碼
3.79.2
單位名稱
秘書室/人口政策科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
聯絡人
潘小姐/盧先生
聯絡電話
(02)27208889#6196/6260
傳真號碼
(02)27598799
電子郵件信箱
bca-pjh@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民政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壹佰元整。郵遞購領:以郵遞索取者需附回郵郵資及現金新臺幣壹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11 17:30
開標時間
110/11/12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306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政局收發室(因應疫情管制⾨禁請電 洽:1999 轉6199葉先⽣⾄本府市政⼤樓1樓收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110年12月27日前依契約第7條及本案需求說明各期程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應檢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僅須任一項符合,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產品設計業、I599990其他設計業、J501011 廣播業、J502011電視業、J502020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業、J503010 廣播節目製作業、J503020電視節目製作業、J503030廣播電視節目發行業、J503040 廣播電視廣告業、503050錄影節目帶業、J504011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業、J506011直播衛星廣播電視服務事業、J506021衛星頻道節目供應事業、J506031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依法得提供本案標的之合法設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國110年11⽉6⽇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國110年11⽉9⽇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2.受理疑義、異議受理窗⼝:臺北市政府⺠政局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196,傳真:02-27598799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3.本採購案如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將視個案實際需要依採購法第6條第2項規定,決定採同步視訊⽅式辦理開標等事宜,倘因疫情或視個案實際需要,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時,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式辦理,投標廠商應注意並配合辦理。 4.本活動決標後如因疫情關係影響活動辦理,將依契約第16條規定辦理後續事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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